关于雍正皇帝和雍正朝史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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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将军延信奏报允禵未与臣言逆理之语折
雍正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臣延信谨密奏:为奏闻事。
切臣遣赉奏圣主万安之侍卫那达齐于十二月十六日到,臣请安折内奉朱批:朕躬安。尔可好?钦此。臣因得见圣躬万安,不令不胜喜悦,且天下所有闻知者无不欢悦,又谕:尔可好?钦此。圣主温旨,臣延信实难仰承。
又臣奏甘州地方收粮折子,奉朱批:览奏甚为喜悦。又因尔之子奎辉,有几句闲话,将口寄年羹尧。又允禵于宝德州与尔说逆理之言,尔为何不奏?著详尽书写奏来,勿毫隐瞒删减。钦此。臣于六十一年十二月初六日宿于建安堡之日,允禵曾歇宿于玉林。初七日,臣往里来,伊往外去,经过双山堡见允禵,握手哭泣,入铺子而坐,问臣:皇父何病?此事于梦中亦末想到,岂有此理?等语。臣延信曰:臣等查仓毕,十一月初八日赴海子奏事,皆蒙觐见,询问仓事,颁旨良久。当日皇上气稍弱,颜色略瘦,次日即幸畅春园。我八旗大臣等初十日请安时,降旨曰:尔等不必再来。钦此。十四日臣等才闻知,遂纷纷离去,洵未梦见此事。等情。告诉毕,伊哭泣良久,臣起程往里来,伊往外去。此事先曾皆密奏以闻。臣延信复行追想,并无在宝德州见允禵之处,而见之于双安堡,并末向臣说逆理之言。当日允禵向臣延信问话、哭泣时,言语只是惦念,诚有与臣说逆理之言之处,臣当即陈奏,不敢代允禵隐瞒。臣延信至愚极陋,自幼照皇上所委遵行,除皇上外,不惧任何人,圣主亦稔知之。
又奉皇上批示:因尔之子奎辉,有几句闲话,将口寄年羹尧。钦此。臣尚未得知奎辉有何缘故,现无言可奏。为此,将朱批折子,一并谨密奏。
议政大臣允礼奏讦允禵等结党乱国等事折
雍正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臣允礼谨奏:为讦大逆贼伙事。
圣祖皇帝六十寿辰三月,于孚王花园恭请圣祖皇帝时,臣乘亲与允禵同往看视修路之便,臣每经允禵府第,以善引导,资助所用之物,以存心收买臣心,因年幼无知,从此往来不断。谈论不惜自己互相照顾为大义时,阿奇那此辈已互相结为契友,因有令阿奇那相面之事,为圣祖皇帝治罪。时允禵将舍命完结之事,常常告诉臣等。阿奇那亦曾告诉:当获罪时,因诸弟之帮助而受益。等语。臣去允禵府第,遇有阿奇那在时,允禵对阿奇那照样行动照管者,迂俗可厌,连跟随阿奇那之太监皆格外照管。圣祖皇帝幸冬狩时,执阿奇那之侍卫太监,将阿奇那遣返时,允禵曾告诉臣言,允禵至阿奇那处言称:我等死则一起死。等语。奉圣祖皇帝谕旨:阿奇那惑乱众心,意行甚奸,著逐出不令再见之。钦此。其后,允禵隐瞒圣祖皇帝,仍潜往阿奇那处不断。允禵曾传话称,见阿奇那时,问臣好。等语。时臣言:虽有亲临问好之意,但圣祖皇帝闻之,对谁都不好。等语。时允禵微笑言:是。允禵自军前初来时,对臣曰:我将又去。圣祖皇帝已上了年纪,在家殷实之兄弟互相照看,又倘有事,弟尔甚孤独,凡事预作筹划。等语。臣言:到时看罢,如何预作筹划?等语。阿奇那、允禟、允禵为党类,存心奸慝,大逆不道,以致烦劳圣祖皇帝之心。皇上自临御以来,不悛改贼伙逆心,变本加厉,以乱国家,其劣迹不肚枚举,举国恨之。臣因稔知伊等交友隐瞒贼行,是以陈奏。 “若有虚言,一家不得善终”的事件本末的演绎
雍正四年正月初五,雍正命将允禩等交诸王大臣廷讯。
允禩等自以为绝无生理,豁出一切,作困兽之斗。气焰十分嚣张。
他们对于所指控的种种罪行,断然否认。允禩口含小刀,发狠指天设誓道:
“若有虚言,一家不得善终!”
雍正和言道:“你是不是经常如此设誓?”
允禩不答。
雍正道:“朕即位之始,严令将圣祖御批奏折全数交出,不得隐匿。你自称均以烧毁,是不是在朕面前,也曾如此设誓?”
允禩不答。
雍正道:“当其之时,朕是不是明谕于你,‘一家二字所指甚广。你难道竟想不到朕也在其中吗?’”
允禩不答,汗如雨下。
雍正撂下脸来,厉声道“如今你重设前誓,明系诅咒!”
十四八字:戊辰甲寅癸未辛酉
从十四的命局来看应是不得志或守成之命,他年上正官坐正官,春心早动,恋爱较早,别支有印透出,主少年时就飞黄腾达,名声在外。
从好几个地方都看得出他有官非。他时支偏印坐偏印有失权,或患长期暗疾之凶。且有官又见伤官的,都做不了大官,或是主官非。时上的偏印也是泄正官的,易有官非、失职。
他年上正官,月上伤官主情绪不稳,常多有口舌是非。月柱伤官坐伤官则会被兄弟姐妹背弃。且一生劳碌,有富气也不得长久。
此外父母对他的帮助应该还是挺大的,他也需要父母的帮助。
且我觉得他性格内向(从八字上好几处都觉得他性格比较内向),为人应该比较精明,而且比较吝啬、贪财。反正命里上来说,他就算是发很大的财,也是个很节约的人,反正就是小气,看重钱。他多疑,有时还自视甚高。
另,他的命局里有早克母,后克妻。如果他跟他老婆关系很好的话,就主他福晋身体不好或早夭。
但是他还算是个有义气之人。
从八字上看应该长得不怎么样,比较矮小,不会好看到哪里去,他肤色不会很白。
从他和雍正的八字上看,他跟雍正的关系一般,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坏。
他可能肠胃或筋骨会不太好。
十四只有一朵桃花,是桃花刀,其恋爱结婚中易有争斗。
将八福晋赐死并挫骨扬灰纯属断章取义的谬传
(作者:辟谣2)
一直有八福晋被雍正发回外家,并将其赐死并散骨的传言,大部分人都信以为真,现辟谣于此。
有记载八福晋被赐死并挫骨扬灰的有两处:据《清史编年》所述,是雍正四年二月间令胤禩之妻自尽,焚尸扬灰。而《起居注》和《世宗宪皇帝实录》没有发现有此记载。可《实录》中有如下一段话,很值得注意“朕本意断不将允禩治罪,此奏知道了。允禩之妻,朕再详酌,另降谕旨。”证明在这个时候,八福晋还没有被赐死。却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武断地说八福晋死了。
《清史编年》以上言论应该来自《永宪录》中这一段:“又圣祖临御乾清门曾传谕,允禩之妻甚属不妇,允禩亦甚惧其妻。今允禩之妻暴戾不仁,仍然侮辱其夫,又因将母家治罪,不曾颁示,唆使其夫,以致恶乱已极。近将其伊逐回母家,伊毫无畏惧,忿然而去,甚属可恶,亦不可容于盛世……令庶人允禩妻自尽,仍散骨以伏其辜。散骨谓扬灰也,一云以庶人殡殓,非邸抄之讹,则宗人府议罪如是耳。”《永宪录》上如是写,《清史编年》就断章取义,将宗人府议罪当成了雍正的谕旨,显然是有问题的。
而事实上,雍正确实是“再详酌,另降谕旨”,雍正五年的时候,当允禩允禟已经死了,雍正才真正下旨处理他们的家眷(如下):
雍正五年十二月初三日
康亲王崇安等奏请:将大逆不道之阿其那、塞思黑妻子正法。
奉上谕:阿其那、塞思黑,心怀不轨,乱我国家,大奸大恶,不忠不孝,造背主逆天之大罪,诸王大臣遵依国法,欲将阿其那,塞思黑之妻子正法,理所当然。从来史册中仅反叛篡逆之人则有之,而未叛之先即公然敢与君上抗据,大逆不道,无人臣礼如阿其那、塞思黑者,实自古未闻。但阿其那、塞思黑之大逆不道虽著,而反叛之事迹未彰。其妻子免于正法。塞思黑之妻逐回娘家,严加禁固。阿其那,塞思黑之眷属交于内务府总管,给与住居养瞻。
——《上谕内阁》
《永宪录》所载乃宗人府议罪时,诸王大臣等上奏皇帝对八福晋的处理意见,彼时曾将此公布于邸抄之上,但宗人府议罪不是八福晋的最终命运。而事实上雍正四年二月,雍正针对王公大臣所提出的处理意见并没有定见,还需要考虑,所以他才说“朕本意断不将允禩治罪,此奏知道了。允禩之妻,朕再详酌,另降谕旨。”(《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一)一直到雍正五年十二月初三日,允禩允禟等人已经亡故,他所面临的潜在的威胁已经彻底清除,他没有必要再去为难逝者的眷属,而徒招物议,使自己背上残刻之名。
结果残刻之名还是背了好几百年,唉!
由于雍正将八福晋赐死并挫骨扬灰的行为实在有些怪异,老八老九都死了,没有理由对八福晋如此的刻毒,即使赐死,挫骨扬灰也实在有些匪夷所思了,所以长期以来为了解释这个异常行为,就有了各种说法。现辟谣于此并不是要干涉作者的写作思路,只是不想让看文的人都将“八福晋被赐死并挫骨扬灰”当成了史实,而对雍正存在不客观的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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