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

十七大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06年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党的十七大于2007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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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十七大报告“公”字立在党心

~*㊣虫虫㊣*~提交于:2007-10-22 | 本文目前专长值:

新华网北京10月21日电(记者张先国 林红梅)教育、卫生、文化、科研等事业强调“公益性”,干部选拔任用强调“公信度”,民主法治建设强调“公正”,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强调“公平”,政府职能转变强调“公共服务”……近三万字的十七大报告,与“公”字相关的词汇频繁闪现。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道之在天下,至公而已矣”,千百年来,人们把“公”字视为理想社会的最高境界。但直到中国共产党诞生,这个“公”字才有了真正实现的可能。从86年前嘉兴南湖的一叶扁舟到今天举世瞩目的盛世盛会,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带领人民不断夺取胜利,立于不败之地,最根本的一条在于我们党没有任何私利,始终坚持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公”字立在党心,党心紧连民心。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十七大,不仅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特征,而且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提出了新要求、确定了新思路、作出了新部署。这些新要求、新思路、新部署无不紧扣一个“公”字,无不紧扣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贯彻新思路,落实新部署,达到新要求,同样也离不开一个“公”字。

当前,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子女上学、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于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做到大公无私,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决不能以权谋私。

做好“公”字文章,要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本领。要坚定不移地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走群众路线,创新体现机会公平的体制机制,把群众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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