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晋文化
张刚提交于:2007-11-5 | 本文目前专长值:三晋文化源远流长,根深叶茂,生生不息,经历了数千年的辉煌。她滥觞于尧、舜、禹的传说时代,成熟于西周初年的叔虞封唐,兴盛于春秋战国之际。作为以今山西为主体而跨越今河南、河北、内蒙和陕西等省区的中原地域性文化,她既不同于典型的宗法制鲁文化,也不同于颇具折衷色彩的齐文化,又不同于南方楚文化和后起的秦文化,更不同于地处东南沿海的吴越文化。综观三晋文化的源流增变,其历史特色大致有三个方面。
一、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的适应性
《左传·定公四年》载,叔虞封唐时,“(周成王)分唐叔以大路(战车)、密须之鼓、阙巩(之甲)、姑洗(之钟),怀姓九宗,职官五正,命以唐诰而居于夏墟,启以复正(政),疆以戎索(俗)”。所谓“启以夏政,疆以戎索”,就是用夏政教导夏民,以戎法治理戎人。这是周久,实际上是周公,给叔虞制订的施政纲领。因为唐国地处原来夏人的故墟,四周又遍布戎狄部落,所以,应该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以夏戎之政治理夏戎之地,以夏惑之法管理夏戎之民。这在当时既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又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求同存异、兼收并蓄的包容性
三晋地区是华夏民族与周边民族交错杂处的特殊地域,南部为发达的农业地区,中部为农牧业共同发展的地区,北部为典型的草原游牧地区,总体上说,人文和地理环境极为复杂。面对这种情况,只有在政治和文化方面求同存异,实行促进民族团结和民族融合的政策,才能安定社会,谋求发展。
三、违背正统、离经叛道的创新性
三晋文化的这一特色主要是针对周天子及鲁、卫等诸侯国典型的正统宗法制文化而言的。所谓违背正统,就是违背正统的宗法制的礼治传统;所谓离经叛道,就是离封建宗法制的礼乐之经、叛血缘宗法制的“亲亲”之道。西周王朝的社会组织结构是一种家国一体,宗统与君统合二为一,“同姓从宗合族属”的血缘实体。周天子既是君临万物的至高无上的君主,又是天下百姓共同的宗主和严父,而各国诸侯对本国的臣民来说也具有这种政治和血缘的双重身份。由天子至于士民,层层分封,等级森严,根据血缘姻亲关系的远近亲疏来确定财产和权力的分配与继承,从而达到巩固宗法奴隶制统治秩序的目的。但是,由于特定的社会历史原因,在三晋文化体系中,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观念是较为淡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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