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要求春节前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
诺华提交于:2008-1-22 | 本文目前专长值:
新华社武汉11月10日专电(记者詹国强)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确保春节前清完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不仅要补发工资,还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会被劳动监察部门处以5千元到3万元罚款。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处负责人10日向记者介绍说,目前全省还有700万元农民工工资没有清欠完毕,截至10月底,全省已清欠农民工工资2.92亿元,占拖欠总额的97.7%,清欠率全国领先。根据省政府的要求,湖北省2003年底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005年春节前必须基本清欠到位。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的《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这位负责人提醒民工朋友,当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要注意保存好证据。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举报电话:(027)87815351、87818157。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处负责人10日向记者介绍说,目前全省还有700万元农民工工资没有清欠完毕,截至10月底,全省已清欠农民工工资2.92亿元,占拖欠总额的97.7%,清欠率全国领先。根据省政府的要求,湖北省2003年底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005年春节前必须基本清欠到位。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的《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这位负责人提醒民工朋友,当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要注意保存好证据。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举报电话:(027)87815351、87818157。
你对本文的评价:
本文目前专长值:
栏目的热点内容 查看全部相关评论(0条)
! 本网信息均由网友提供,并不代表蚁集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