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
小火提交于:2007-10-16 | 本文目前专长值:
读大学之前很向往大学生活,因为一说到大学生似乎就很了不起,大学生似乎代表着成熟,代表着人生一个新的开始。再说只要念过高三的人多半都会讨厌那个时候,沉重的学业和考大学的巨大压力真的是让人喘不过气来。现在好象好多了,大学校门好进了,但我读书的时候还是比较难的,所以知道自己可以去读大学的时候真的是觉得很幸福。
确实,才进校门的时候觉得什么都很新鲜,图书馆,宿舍,教学楼,很大的球场,能成为一个大学生真的是好啊!天是兰的,空气也是新鲜的,人的力气是用不完的,那是一个心智尚未成熟的年代,那是一个有无数梦想和激情的年代,那是一个清涩时代。
第一夜
因为报名、领书、拿宿舍钥匙什么的搞了一个白天,所以一个寝室的室友还没有来得及熟悉,就进入了入读的第一夜。
从未住读过的我根本不习惯大学的宿舍生活。尤其是完全陌生的七个人住在一起,彼此都不说一句话,那种感觉就像是防贼似的。
那天天气很热,学校为了新生的考虑,给宿舍彻夜送电,所以宿舍的那个电灯一直开着。因为不熟悉所以没人去关,也许大家都在想是否别人需要这盏灯吧。所以这盏灯就那样一直的亮着。然后就是整个宿舍的人都睡不着,那么亮的灯照着,谁还能睡得着啊。就这样熬到快四点了,来自新疆的买买提实在是受不了,操着一口普通话的他,大吼一声“关灯好不好!”于是其它六人集体响应一个字“好!”后来被我们成为野人的他猛的一拉灯绳,只听啪的一声,电灯没有关掉,灯绳被他拉断了,结果那盏灯亮了一夜,第二天白天也是亮着的。
一个寝室七个兄弟
早晨醒来后发现面对面的是六个根本就不认识的人,都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哪里的人,有什么样的性格和爱好,一想到竟然要跟这样的六个人过几年的同居生活,真的是觉得怕怕。
还是新疆的“买买提”胆子最大,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一大清早就只穿着他那条特有的据称有辟邪功能的红内裤站在寝室的中间大喊到“大家都自我介绍一下自己吧,要在一起呆好几年呢!”接下来便自我介绍自己的姓名来自新疆一个美丽的地方,那个地方有羊群,有吃不完的葡萄,还有看不完的美女,总之是一个风水宝地。买买提是典型的新疆人,性格豪爽,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对人十分热情,但有时候也蛮不讲道理。比如他走路踩了人家一脚根本就不说对不起,就自己走自己的,为此还跟人打过架。除开这些他是一个很不错的人,怎么也忘记不了他大老远坐火车带过来的很好吃的葡萄干。
来自四川泸洲的同学姓黄,按照习惯就取绰号“黄狗”是个喝酒就会脸红的人,性格直爽,动不动就拿出两瓶泸洲老窖让弟兄们喝个痛快。这个家伙别的都好就是非常懒惰,因为在家都被宠坏了,所以根本不会自己照顾自己,长期不洗臭袜子,衣服泡在桶里能泡两个星期不洗,最后只有拿去扔掉。
寝室里年龄最大的是来自永川的涛哥。因为阅历丰富,很成熟的他是对我们寝室,也是对我影响最大的人。他的特点就是:人长得帅,能说,爱喝酒,爱踢足球,会骗MM。他的酒量和足球技术都是我们寝室乃至我们班上数一数二的,性格极为豪爽,属于只要同寝室的弟兄谁没钱吃饭了直接拿他的卡去吃饭绝对不会多说一句话的人。
“花哥”跟我一样都是本地人,他不爱说话,但脾气很好,戴个眼睛显得文质彬彬的。但要是谁有事情找他帮忙,从不拒绝。他的这个绰号是跟他后来有段时间经常无缘无故的傻笑有关系,我们当然都知道他为什么要傻笑,那段时间只要说到他的女朋友,他总是会这样傻笑,那是多么幸福的笑容啊,但好象后来他喜欢的那个妹妹飞掉了,我们就不再敢喊他这个绰号了。
“小强盗”个子在我们七个人中最小,长个娃娃脸,其实也蛮帅的。他来自四川的资阳市,人有点小气,但心眼不坏,成绩好,是班上的前几名,非常勤奋刻苦。他不喝酒也不爱踢球,不玩电子游戏,也不泡妹妹,一心读书,我们做不出来的作业都可以拿他的来做参考。
“高人”也是本地人,不过他是我们寝室的异类,他睡黄狗的上铺,经常是睡在上面做俯卧撑,然后那可怜的二层铁架床就吱吱的响。黄狗就会大骂“高人,你有病啊!”高人就会一边怪叫一边做更激烈的运动。我就睡在他们旁边,我的上铺没睡人,是放的皮箱,所以我更害怕,床跨了之后箱子会落下来砸在我头上。好在读书的那几年从未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命运就是这样子的,七个人,七个不同地方,操七种口音的人,因为一个原因聚到了一起,还在一起生活了好几年,这几年的岁月是我一生都难忘的岁月,也是我成长的岁月,那是我的清涩时代。
上课
上的第一节课是历史课,说实话老师是个很不错很负责的老师,为了让我们能积极的听课他想了很多办法,可大学这个大染缸能染出来各种颜色的布,尤其是逃课的布最受欢迎。所以尽管该老师非常热情的讲课,我们班的上课人数还是逐渐减少,以至于最后老师对我们说:“你们班上我的课的人数跟历史发展规律是一致的!那就是优胜劣汰,好的都留下来了,差的都自觉的走了!”
不过历史课不是逃课最厉害的,逃课最厉害的是微生物课。上这门课的老师是个年轻讲师,第一次上课就对我们说“我的课很自由喜欢听的就听,不喜欢听的就不听,我不点名也不考勤!”结果第二堂课,我们班就能破纪录的只有七个人上课。这个老师倒也真的很厉害,一个学期讲下来,都不在乎就或这么十来个人上课,只是在最后考试出题的时候让我们全班成绩最好的人都做不出答案而已。那次考试全班一片哭声,幸好我是坚持上课的人之一,倒不是我学习刻苦,而是我知道这样的老师肯定会在最后使出杀手锏,加上自己对微生物也比较感兴趣,便老老实实的上课还做笔记。考试的时候做了不少题,自然老师也是对我们这几个坚持上课的人印象很深,所以不及格名单里没有我的名字。而那一次我们班上创纪录的有一半的人参加补考,真的是壮观啊!
当然也有没人逃课的课,比如体育课,上课就是自由活动踢球什么的,所以大家都不逃。还有就是大一的英语课由于是少有的美女老师授课,所以也基本上是全体出动,上课的时候还积极举手回答问题。可惜的是这个美女老师英文太强,上了半个学期就嫁给一老外去美国过民主自由生活去了。这样的大好资源竟然就给美国人民用了,哎……
专业课我们还是不敢随便撤退的,一是因为课程难度大不听讲几乎做不来题,并且关系到毕业证书的问题,二是专业课老师都是一些大牌,不是三十来岁的博士,就是五十多岁的博士导师,脾气都大的可以,要是被抓着经常不上课的话,考试随便你考多少分都别想活,所以专业课是没人感逃的,敢逃专业课的都是属于已经死了不怕再死一次的人。
我们寝室里黄狗最懒经常不去上课,尤其是冬天,躲在被窝里做一条冬眠的狗。小强盗和高人是积极的不缺勤任何一门课的人。我、买买提、花哥是属于非专业的上不上都能过的课就逃,其余的课程就还是怎么都要去坚持的人。涛哥则是把大学当成自己的游乐园,不是忙着跟MM约会,就是忙着出去旅游,自然上课时间也少。
上课的时候点名的时候考虑到兄弟感情,我们自然也得帮黄狗和涛哥代答,比如老师一点“黄狗来没有?”买买提就变个声调支吾一声“到!”老师要是抬头看看是谁的话就完蛋了。有时候老师点名点高兴了一点“黄狗来没有?”买买提刚一回答“到!”老师立即就喊买买提的名字问他到没有,于是只好花哥或者我去接上,这样始终要差一个人。于是我们后来想了一个办法,没去的被点名的时候先回答一声“到了——”,要是老师抬起头确认是谁的时候我们就再补充一句“那是不可能的!”
自习
才读大学的时候保持了高三的习惯,一到晚上7点就自觉的去教室上两小时自习,但大一那点作业量哪里能跟高三的题山题海相比啊!刚经历过黑色七月的我们,突然像是来到了天堂一样可以做很少的作业甚至不做作业,可以不上自习,可以深夜不归,甚至可以不去上课。面对这样的诱惑,就如同当年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一样,有了第一口就会有第二口,直到放不了手。
我的第一次自习很简单做完可怜的几道题目之后就没事可做了,于是环顾四周,发现前排的女孩背影还不错,望了五分钟后决定还是收拾东西回宿舍。收拾东西的时候发现身后的那个男同学正紧紧的抱着身边的女同学。说实话当时我很惊讶,因为我毕竟在两个多月以前还是一个被老师和家长一再告诫不要做这些“坏事情”的高中生。可现在这些“坏事情”就赤裸裸的发生在我的眼前,我没有对抗的心情,我怎么都觉得自己很向往干点这样的“坏事情”才对。想是想,实际做起来又很难,所以还是叹了口气,装作一副不在乎的样子,走出了教室。可那副画面还是深深的留在了我的心里。
后来上自习的次数逐渐减少,倒不是我去做“坏事情”去了而是忙着踢球,玩游戏,要不就是听歌。再说自习教室里情侣多,我这样的单身人士进去也是麻烦,倒是同寝室的买买提有一段时间特别喜欢上自习,还大吹上自习的好处。我迷惑的觉得他怎么开始爱学习了,于是有一次跟他去上自习。因为上自习都是要放一个本子或者书在桌子上表示有人的,结果这家伙先是每个教室的去看,见到本子和书上的名字是女孩的名字,并且看起来特符合他胃口的那种就在人家旁边放上自己的本子和书。到了上自习的时候就去挨个看,有漂亮的女孩的话就死皮赖脸的坐到人家周围。一次整个教室无数个空位,他都坐在一个女孩旁边去上自习,那个女孩红着脸说:“同学,你坐旁边好不好”买买提:“没事,我就喜欢坐这里”那个女孩的脸更红了“不是,待会儿我男朋友要来,你坐旁边好吗?”
上自习的故事太多了,我还遇见过上自习的时候前面的一对儿正在亲热,突然门被人一脚踢开,冲进来一个男生一把将前面的那对儿的男的一把拎出去。过了几秒钟,那个踢门的男生又很酷的走进来对我们这群震惊的人说“各位同学,不好意思打扰你们自习了!今天我正式宣布我跟XXX断绝一切关系!我不再爱她了!”哎……不爱就不爱吧,跟我们说有啥用啊。
足球
其实我读高中的时候就喜欢踢球,不过我踢的不好,一般都是被派去堵门。读大学后的最大感受就是可以自由安排的时间太多了。于是怎么打发业余时间成为了第一问题。那个时候真的是好年轻,精力旺盛,有使不完的劲,每天听了摇滚乐就幻想着自己可以抱把吉他冲出去高弹一曲,然后就是鲜花美女什么的。
寝室的涛哥是个踢球技术不错的人,他很喜欢踢球,寝室里我们两个是足球死党,后来班上足球队人不够就把买买提和黄狗也强行拉上。不过他们两个人平时都不怎么踢,我和涛哥则是几乎每天都去踢球,我还被人送一绰号“每日一踢”。
为什么喜欢踢球呢?因为这是我发现的唯一的自己有兴趣,花钱又少,锻炼身体,消耗大量多余精力的合法运动。
踢球的成本是10元一双的球鞋,加上10元的短裤和10元的短袖上衣,我都不穿球衣踢球的,那样太傻,明明自己又不是正经踢球的人。就这样30元钱可以踢上一两个月,并且换也就是球鞋被磨破后再买一双。足球基本上不用买,班费买了一个几下就踢飞了,我和涛哥先还自己凑钱买了一个真皮的足球,结果没踢上几下就被人“乌”了。这是重庆话,翻译一下就是“被人混水摸鱼的拿走了”。真的是被人拿走了,不能说是偷,足球偷走了,他还是要拿到球场上来踢,而我们虽然丢了球也还是在球场上踢球。全学校就那么一个大球场,所以踢来踢去还是那么几个球,这样一想,也就不能算是偷了。
大学读了几年书就踢了几年的球,我一直都很喜欢这个运动,那个时候的体力好的真的是可以。夏天40度的高温一样的可以去踢一个下午。在球场上奔跑忘记一切烦恼,就这样传球、射门,赢得过赞叹,也得到过骂声。总之踢球是个过程,你专心的玩好这个过程就是了,至于最后能不能进门又有什么呢。
正是由于我这样的足球精神,使我又先后获得了“后防中间”和“中场核心”的称号。后防中间的意思就是后卫的中间,简单点说就是负责堵门的。中场核心就是我站在中场懒于跑动,自称“养生足球”大有龟息大法的养生效果,所以就叫中场核心。
踢球给我的美好回忆挺多的,打班级比赛的射门得分,踢球的时候一球踢飞结果把人家才买的一斤鸡蛋全部完蛋。还有一次一脚世界波正中过路的一美女的脸庞,结果因为是美女本来是应该我去赔礼道歉的,我还来得及出声,反而是跟我一起踢球的其它几位同学争先恐后的扑了上去,四五个人争着问那个女孩有没有事,要不要上医院,哎……美女的好处真的是大大的啊!
女生
说到美女,任何回忆大学生活的文章似乎都有关于大学女生的回忆。很遗憾“恋爱”这门被称为大学必修课的课我没有上过。倒不是我不想上,而是我们是一个纯粹的工科学校,我读书的时候男女生比例为七比一,就那个“一”还有很多是恐龙中的极品。我虽然对爱情也充满渴望,但也不能让自己的眼睛受到污染啊,再加上足球和游戏都已经占了不少时间,所以几年读下来我是我们班上为数不多的光棍。
当然也不是说没有遇见过自己比较心仪的女子,但那只能说是遇见就遇见了,不可能有任何结果。就像是欣赏一副美丽的画,一道美好的风景。自己早就看得很清楚,大学的恋爱成功率是70%的话,这70%到毕业的时候95%都要完蛋。
不过我们班上还是有一批宁愿最后完蛋也要感觉一把的人。那些每到周末就会打扮的油头粉面的,穿上西装什么的,自以为是情圣的去学校的舞厅之类的地方追女生。我是不参与这样的活动的,不习惯打扮成那样,也没心思花在追女生上面,因为我除开踢球以外还要打游戏,还要听音乐,还要看我的小说,早就没时间了。
那个时候追女孩的方式现在看起来很老土,当时还没互联网,不能QQ聊天,也不能带着MM去砍传奇什么的,更别想短信传情,当时用得起手机的都是真正的大款。那个时候都是说“追女孩”,“谈朋友”,不是说“泡MM,吊马子”。追女生的方式也无非送花啊,写情书啊,递纸条啊这些简单的方式,再浪漫一点的也有用蜡烛做一个心字或者在校园广播电台点首歌什么的。不过这些方式都有限,最狠的是直接跑到女生宿舍楼下去大喊“某某某我爱你!”或者抱把吉他高唱什么“让我一次爱个够”“一路上有你”之类的抒情歌曲。当然这样做的风险就是楼上会有冷水,甚至是洗衣水泼下来,如果没有也会有值班的大妈走过来叫你不要沉迷于这些事情。
其实我蛮喜欢女生宿舍的,她们全部是四个人一间房,还带独立的卫生间,有吊扇,并且是24小时供电。而我们可怜的男生是七个人一间,公用卫生间,无吊扇。夏天热的时候,时间一到仍然会拉闸,买的电扇都不能用,真的没人性!那个时候就想冲进女生宿舍里去凉快凉快,当然不可否认的我的脑子里也有想做“坏事情”的成分。
大学时跟女生有过几次近距离接触,不过都是很恶作剧的性质。读大三的时候,我们一帮子人已经很熟了,由于是老油条了,胆子也大了,经常打赌做这做那,不敢做的人就请吃饭。一次走在下课的路上看见前面一个长得清秀的女生吃力的拿着一块绘图用的图板。几个人就打赌谁能成功的帮那个女生拿图板,其它人就负责请他吃饭。于是先是黄狗上去很礼貌的问可不可以帮那个女生拿图板,那个女生用普通话回答不用了,接着又是涛哥一副见义勇为的样子上去非要帮那个女生拿图板。那个女生发现有两个男生非要帮自己拿图板一下就慌了,完全摸不着头脑。来自新疆的买买提最野蛮,一个箭步上去一把抱住那块图板大声的说“别跟我抢这个是我的!”长得一副凶相的买买提彻底的把那个女生吓坏了,她当时肯定觉得我们是想拦路“抢劫”那块图板了。我看着她要哭的样子,急忙把大家拉开,害怕出事。但那个女生看见第四个男生冲了上来更是吓得喊救命死死的抱着那块图板不放。一直到最后我们四个人谁都没能拿到那块图板,也就没人负责请吃饭,遗憾。
我们寝室除开涛哥本事大,一个女朋友接一个的谈以外,其余六个人在这方面似乎都是默默无闻。虽然也会偶尔装酷的,半夜睡不着抽根烟假装为情烦恼,或者拿出一封情书装模作样的看一看,但确实没有谁真正的谈过。去追MM纯粹都是无聊的时候的消遣,是为了追而追,大多时候都是旁人鼓动,然后自己大脑一热,就去了。
记得有一次小强盗突然发春,上自习的时候看上一个女生,硬拉着我跟踪对方到宿舍,然后回来就召开寝室会议商谈如何解决“小强盗的单身问题”。花哥说对于女孩要死缠烂打,穷追到底。黄狗说关键是要送对礼物,女生最看重这些了。买买提是个急性子,他的建议就是第二天就去那个宿舍门口等,看见那个女生出来就上去问她是哪个班上的,什么专业的。高人则是不表态,坚决反对大学生谈恋爱。我是从来没谈过,无计可献,只能建议按照电影小说里的方法来,既然艺术源自于生活那么何不生活参照一下艺术?涛哥一听差点没笑死。他说想这么多干什么,不如明天直接去宿舍值班大妈那里查名单就是了,只要知道她住几号房就行了,何必搞得这么麻烦。小强盗真的就这么做了,名字确实是查到了,并且还是大一的新生,但正当他高兴的屁颠屁颠的回我们宿舍的时候却看见那个女生跟一个男生牵着手走在一起。小强盗回来后大骂现在这些女生谈恋爱太快,大一的新生怎么刚进来不到三个月就被搞定了!我也是那个时候才明白为什么高年纪的同学会热衷于迎新之类的活动了。
十八岁的女生确实是漂亮,人生最好的年华,整个人都透着一股水灵灵的气息,年轻就是优势啊,那个是再多的再贵的化妆品和服装都弥补不了的,年轻的女孩子没有人说不喜欢的,至少都不会太讨厌。不过可惜啊,可惜啊,现在的我只能说一声可惜了,呵呵。
关于女生我们寝室发生的故事太少了,涛哥曾经积极的想组织一次我们寝室跟他女朋友的寝室联谊来一次烧烤晚会的,但后来一问他女朋友的寝室也是全部早就名花有主了,所以这件事情就没再提了。
不过我们班上倒是有一对同学先是谈恋爱毕业后两个人仍然在一起最后还结婚了,不知道现在过得怎么样,作为我们班上的唯一一对走到一起的恋人,祝愿他们能过得幸福吧。
确实,才进校门的时候觉得什么都很新鲜,图书馆,宿舍,教学楼,很大的球场,能成为一个大学生真的是好啊!天是兰的,空气也是新鲜的,人的力气是用不完的,那是一个心智尚未成熟的年代,那是一个有无数梦想和激情的年代,那是一个清涩时代。
第一夜
因为报名、领书、拿宿舍钥匙什么的搞了一个白天,所以一个寝室的室友还没有来得及熟悉,就进入了入读的第一夜。
从未住读过的我根本不习惯大学的宿舍生活。尤其是完全陌生的七个人住在一起,彼此都不说一句话,那种感觉就像是防贼似的。
那天天气很热,学校为了新生的考虑,给宿舍彻夜送电,所以宿舍的那个电灯一直开着。因为不熟悉所以没人去关,也许大家都在想是否别人需要这盏灯吧。所以这盏灯就那样一直的亮着。然后就是整个宿舍的人都睡不着,那么亮的灯照着,谁还能睡得着啊。就这样熬到快四点了,来自新疆的买买提实在是受不了,操着一口普通话的他,大吼一声“关灯好不好!”于是其它六人集体响应一个字“好!”后来被我们成为野人的他猛的一拉灯绳,只听啪的一声,电灯没有关掉,灯绳被他拉断了,结果那盏灯亮了一夜,第二天白天也是亮着的。
一个寝室七个兄弟
早晨醒来后发现面对面的是六个根本就不认识的人,都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哪里的人,有什么样的性格和爱好,一想到竟然要跟这样的六个人过几年的同居生活,真的是觉得怕怕。
还是新疆的“买买提”胆子最大,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一大清早就只穿着他那条特有的据称有辟邪功能的红内裤站在寝室的中间大喊到“大家都自我介绍一下自己吧,要在一起呆好几年呢!”接下来便自我介绍自己的姓名来自新疆一个美丽的地方,那个地方有羊群,有吃不完的葡萄,还有看不完的美女,总之是一个风水宝地。买买提是典型的新疆人,性格豪爽,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对人十分热情,但有时候也蛮不讲道理。比如他走路踩了人家一脚根本就不说对不起,就自己走自己的,为此还跟人打过架。除开这些他是一个很不错的人,怎么也忘记不了他大老远坐火车带过来的很好吃的葡萄干。
来自四川泸洲的同学姓黄,按照习惯就取绰号“黄狗”是个喝酒就会脸红的人,性格直爽,动不动就拿出两瓶泸洲老窖让弟兄们喝个痛快。这个家伙别的都好就是非常懒惰,因为在家都被宠坏了,所以根本不会自己照顾自己,长期不洗臭袜子,衣服泡在桶里能泡两个星期不洗,最后只有拿去扔掉。
寝室里年龄最大的是来自永川的涛哥。因为阅历丰富,很成熟的他是对我们寝室,也是对我影响最大的人。他的特点就是:人长得帅,能说,爱喝酒,爱踢足球,会骗MM。他的酒量和足球技术都是我们寝室乃至我们班上数一数二的,性格极为豪爽,属于只要同寝室的弟兄谁没钱吃饭了直接拿他的卡去吃饭绝对不会多说一句话的人。
“花哥”跟我一样都是本地人,他不爱说话,但脾气很好,戴个眼睛显得文质彬彬的。但要是谁有事情找他帮忙,从不拒绝。他的这个绰号是跟他后来有段时间经常无缘无故的傻笑有关系,我们当然都知道他为什么要傻笑,那段时间只要说到他的女朋友,他总是会这样傻笑,那是多么幸福的笑容啊,但好象后来他喜欢的那个妹妹飞掉了,我们就不再敢喊他这个绰号了。
“小强盗”个子在我们七个人中最小,长个娃娃脸,其实也蛮帅的。他来自四川的资阳市,人有点小气,但心眼不坏,成绩好,是班上的前几名,非常勤奋刻苦。他不喝酒也不爱踢球,不玩电子游戏,也不泡妹妹,一心读书,我们做不出来的作业都可以拿他的来做参考。
“高人”也是本地人,不过他是我们寝室的异类,他睡黄狗的上铺,经常是睡在上面做俯卧撑,然后那可怜的二层铁架床就吱吱的响。黄狗就会大骂“高人,你有病啊!”高人就会一边怪叫一边做更激烈的运动。我就睡在他们旁边,我的上铺没睡人,是放的皮箱,所以我更害怕,床跨了之后箱子会落下来砸在我头上。好在读书的那几年从未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命运就是这样子的,七个人,七个不同地方,操七种口音的人,因为一个原因聚到了一起,还在一起生活了好几年,这几年的岁月是我一生都难忘的岁月,也是我成长的岁月,那是我的清涩时代。
上课
上的第一节课是历史课,说实话老师是个很不错很负责的老师,为了让我们能积极的听课他想了很多办法,可大学这个大染缸能染出来各种颜色的布,尤其是逃课的布最受欢迎。所以尽管该老师非常热情的讲课,我们班的上课人数还是逐渐减少,以至于最后老师对我们说:“你们班上我的课的人数跟历史发展规律是一致的!那就是优胜劣汰,好的都留下来了,差的都自觉的走了!”
不过历史课不是逃课最厉害的,逃课最厉害的是微生物课。上这门课的老师是个年轻讲师,第一次上课就对我们说“我的课很自由喜欢听的就听,不喜欢听的就不听,我不点名也不考勤!”结果第二堂课,我们班就能破纪录的只有七个人上课。这个老师倒也真的很厉害,一个学期讲下来,都不在乎就或这么十来个人上课,只是在最后考试出题的时候让我们全班成绩最好的人都做不出答案而已。那次考试全班一片哭声,幸好我是坚持上课的人之一,倒不是我学习刻苦,而是我知道这样的老师肯定会在最后使出杀手锏,加上自己对微生物也比较感兴趣,便老老实实的上课还做笔记。考试的时候做了不少题,自然老师也是对我们这几个坚持上课的人印象很深,所以不及格名单里没有我的名字。而那一次我们班上创纪录的有一半的人参加补考,真的是壮观啊!
当然也有没人逃课的课,比如体育课,上课就是自由活动踢球什么的,所以大家都不逃。还有就是大一的英语课由于是少有的美女老师授课,所以也基本上是全体出动,上课的时候还积极举手回答问题。可惜的是这个美女老师英文太强,上了半个学期就嫁给一老外去美国过民主自由生活去了。这样的大好资源竟然就给美国人民用了,哎……
专业课我们还是不敢随便撤退的,一是因为课程难度大不听讲几乎做不来题,并且关系到毕业证书的问题,二是专业课老师都是一些大牌,不是三十来岁的博士,就是五十多岁的博士导师,脾气都大的可以,要是被抓着经常不上课的话,考试随便你考多少分都别想活,所以专业课是没人感逃的,敢逃专业课的都是属于已经死了不怕再死一次的人。
我们寝室里黄狗最懒经常不去上课,尤其是冬天,躲在被窝里做一条冬眠的狗。小强盗和高人是积极的不缺勤任何一门课的人。我、买买提、花哥是属于非专业的上不上都能过的课就逃,其余的课程就还是怎么都要去坚持的人。涛哥则是把大学当成自己的游乐园,不是忙着跟MM约会,就是忙着出去旅游,自然上课时间也少。
上课的时候点名的时候考虑到兄弟感情,我们自然也得帮黄狗和涛哥代答,比如老师一点“黄狗来没有?”买买提就变个声调支吾一声“到!”老师要是抬头看看是谁的话就完蛋了。有时候老师点名点高兴了一点“黄狗来没有?”买买提刚一回答“到!”老师立即就喊买买提的名字问他到没有,于是只好花哥或者我去接上,这样始终要差一个人。于是我们后来想了一个办法,没去的被点名的时候先回答一声“到了——”,要是老师抬起头确认是谁的时候我们就再补充一句“那是不可能的!”
自习
才读大学的时候保持了高三的习惯,一到晚上7点就自觉的去教室上两小时自习,但大一那点作业量哪里能跟高三的题山题海相比啊!刚经历过黑色七月的我们,突然像是来到了天堂一样可以做很少的作业甚至不做作业,可以不上自习,可以深夜不归,甚至可以不去上课。面对这样的诱惑,就如同当年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一样,有了第一口就会有第二口,直到放不了手。
我的第一次自习很简单做完可怜的几道题目之后就没事可做了,于是环顾四周,发现前排的女孩背影还不错,望了五分钟后决定还是收拾东西回宿舍。收拾东西的时候发现身后的那个男同学正紧紧的抱着身边的女同学。说实话当时我很惊讶,因为我毕竟在两个多月以前还是一个被老师和家长一再告诫不要做这些“坏事情”的高中生。可现在这些“坏事情”就赤裸裸的发生在我的眼前,我没有对抗的心情,我怎么都觉得自己很向往干点这样的“坏事情”才对。想是想,实际做起来又很难,所以还是叹了口气,装作一副不在乎的样子,走出了教室。可那副画面还是深深的留在了我的心里。
后来上自习的次数逐渐减少,倒不是我去做“坏事情”去了而是忙着踢球,玩游戏,要不就是听歌。再说自习教室里情侣多,我这样的单身人士进去也是麻烦,倒是同寝室的买买提有一段时间特别喜欢上自习,还大吹上自习的好处。我迷惑的觉得他怎么开始爱学习了,于是有一次跟他去上自习。因为上自习都是要放一个本子或者书在桌子上表示有人的,结果这家伙先是每个教室的去看,见到本子和书上的名字是女孩的名字,并且看起来特符合他胃口的那种就在人家旁边放上自己的本子和书。到了上自习的时候就去挨个看,有漂亮的女孩的话就死皮赖脸的坐到人家周围。一次整个教室无数个空位,他都坐在一个女孩旁边去上自习,那个女孩红着脸说:“同学,你坐旁边好不好”买买提:“没事,我就喜欢坐这里”那个女孩的脸更红了“不是,待会儿我男朋友要来,你坐旁边好吗?”
上自习的故事太多了,我还遇见过上自习的时候前面的一对儿正在亲热,突然门被人一脚踢开,冲进来一个男生一把将前面的那对儿的男的一把拎出去。过了几秒钟,那个踢门的男生又很酷的走进来对我们这群震惊的人说“各位同学,不好意思打扰你们自习了!今天我正式宣布我跟XXX断绝一切关系!我不再爱她了!”哎……不爱就不爱吧,跟我们说有啥用啊。
足球
其实我读高中的时候就喜欢踢球,不过我踢的不好,一般都是被派去堵门。读大学后的最大感受就是可以自由安排的时间太多了。于是怎么打发业余时间成为了第一问题。那个时候真的是好年轻,精力旺盛,有使不完的劲,每天听了摇滚乐就幻想着自己可以抱把吉他冲出去高弹一曲,然后就是鲜花美女什么的。
寝室的涛哥是个踢球技术不错的人,他很喜欢踢球,寝室里我们两个是足球死党,后来班上足球队人不够就把买买提和黄狗也强行拉上。不过他们两个人平时都不怎么踢,我和涛哥则是几乎每天都去踢球,我还被人送一绰号“每日一踢”。
为什么喜欢踢球呢?因为这是我发现的唯一的自己有兴趣,花钱又少,锻炼身体,消耗大量多余精力的合法运动。
踢球的成本是10元一双的球鞋,加上10元的短裤和10元的短袖上衣,我都不穿球衣踢球的,那样太傻,明明自己又不是正经踢球的人。就这样30元钱可以踢上一两个月,并且换也就是球鞋被磨破后再买一双。足球基本上不用买,班费买了一个几下就踢飞了,我和涛哥先还自己凑钱买了一个真皮的足球,结果没踢上几下就被人“乌”了。这是重庆话,翻译一下就是“被人混水摸鱼的拿走了”。真的是被人拿走了,不能说是偷,足球偷走了,他还是要拿到球场上来踢,而我们虽然丢了球也还是在球场上踢球。全学校就那么一个大球场,所以踢来踢去还是那么几个球,这样一想,也就不能算是偷了。
大学读了几年书就踢了几年的球,我一直都很喜欢这个运动,那个时候的体力好的真的是可以。夏天40度的高温一样的可以去踢一个下午。在球场上奔跑忘记一切烦恼,就这样传球、射门,赢得过赞叹,也得到过骂声。总之踢球是个过程,你专心的玩好这个过程就是了,至于最后能不能进门又有什么呢。
正是由于我这样的足球精神,使我又先后获得了“后防中间”和“中场核心”的称号。后防中间的意思就是后卫的中间,简单点说就是负责堵门的。中场核心就是我站在中场懒于跑动,自称“养生足球”大有龟息大法的养生效果,所以就叫中场核心。
踢球给我的美好回忆挺多的,打班级比赛的射门得分,踢球的时候一球踢飞结果把人家才买的一斤鸡蛋全部完蛋。还有一次一脚世界波正中过路的一美女的脸庞,结果因为是美女本来是应该我去赔礼道歉的,我还来得及出声,反而是跟我一起踢球的其它几位同学争先恐后的扑了上去,四五个人争着问那个女孩有没有事,要不要上医院,哎……美女的好处真的是大大的啊!
女生
说到美女,任何回忆大学生活的文章似乎都有关于大学女生的回忆。很遗憾“恋爱”这门被称为大学必修课的课我没有上过。倒不是我不想上,而是我们是一个纯粹的工科学校,我读书的时候男女生比例为七比一,就那个“一”还有很多是恐龙中的极品。我虽然对爱情也充满渴望,但也不能让自己的眼睛受到污染啊,再加上足球和游戏都已经占了不少时间,所以几年读下来我是我们班上为数不多的光棍。
当然也不是说没有遇见过自己比较心仪的女子,但那只能说是遇见就遇见了,不可能有任何结果。就像是欣赏一副美丽的画,一道美好的风景。自己早就看得很清楚,大学的恋爱成功率是70%的话,这70%到毕业的时候95%都要完蛋。
不过我们班上还是有一批宁愿最后完蛋也要感觉一把的人。那些每到周末就会打扮的油头粉面的,穿上西装什么的,自以为是情圣的去学校的舞厅之类的地方追女生。我是不参与这样的活动的,不习惯打扮成那样,也没心思花在追女生上面,因为我除开踢球以外还要打游戏,还要听音乐,还要看我的小说,早就没时间了。
那个时候追女孩的方式现在看起来很老土,当时还没互联网,不能QQ聊天,也不能带着MM去砍传奇什么的,更别想短信传情,当时用得起手机的都是真正的大款。那个时候都是说“追女孩”,“谈朋友”,不是说“泡MM,吊马子”。追女生的方式也无非送花啊,写情书啊,递纸条啊这些简单的方式,再浪漫一点的也有用蜡烛做一个心字或者在校园广播电台点首歌什么的。不过这些方式都有限,最狠的是直接跑到女生宿舍楼下去大喊“某某某我爱你!”或者抱把吉他高唱什么“让我一次爱个够”“一路上有你”之类的抒情歌曲。当然这样做的风险就是楼上会有冷水,甚至是洗衣水泼下来,如果没有也会有值班的大妈走过来叫你不要沉迷于这些事情。
其实我蛮喜欢女生宿舍的,她们全部是四个人一间房,还带独立的卫生间,有吊扇,并且是24小时供电。而我们可怜的男生是七个人一间,公用卫生间,无吊扇。夏天热的时候,时间一到仍然会拉闸,买的电扇都不能用,真的没人性!那个时候就想冲进女生宿舍里去凉快凉快,当然不可否认的我的脑子里也有想做“坏事情”的成分。
大学时跟女生有过几次近距离接触,不过都是很恶作剧的性质。读大三的时候,我们一帮子人已经很熟了,由于是老油条了,胆子也大了,经常打赌做这做那,不敢做的人就请吃饭。一次走在下课的路上看见前面一个长得清秀的女生吃力的拿着一块绘图用的图板。几个人就打赌谁能成功的帮那个女生拿图板,其它人就负责请他吃饭。于是先是黄狗上去很礼貌的问可不可以帮那个女生拿图板,那个女生用普通话回答不用了,接着又是涛哥一副见义勇为的样子上去非要帮那个女生拿图板。那个女生发现有两个男生非要帮自己拿图板一下就慌了,完全摸不着头脑。来自新疆的买买提最野蛮,一个箭步上去一把抱住那块图板大声的说“别跟我抢这个是我的!”长得一副凶相的买买提彻底的把那个女生吓坏了,她当时肯定觉得我们是想拦路“抢劫”那块图板了。我看着她要哭的样子,急忙把大家拉开,害怕出事。但那个女生看见第四个男生冲了上来更是吓得喊救命死死的抱着那块图板不放。一直到最后我们四个人谁都没能拿到那块图板,也就没人负责请吃饭,遗憾。
我们寝室除开涛哥本事大,一个女朋友接一个的谈以外,其余六个人在这方面似乎都是默默无闻。虽然也会偶尔装酷的,半夜睡不着抽根烟假装为情烦恼,或者拿出一封情书装模作样的看一看,但确实没有谁真正的谈过。去追MM纯粹都是无聊的时候的消遣,是为了追而追,大多时候都是旁人鼓动,然后自己大脑一热,就去了。
记得有一次小强盗突然发春,上自习的时候看上一个女生,硬拉着我跟踪对方到宿舍,然后回来就召开寝室会议商谈如何解决“小强盗的单身问题”。花哥说对于女孩要死缠烂打,穷追到底。黄狗说关键是要送对礼物,女生最看重这些了。买买提是个急性子,他的建议就是第二天就去那个宿舍门口等,看见那个女生出来就上去问她是哪个班上的,什么专业的。高人则是不表态,坚决反对大学生谈恋爱。我是从来没谈过,无计可献,只能建议按照电影小说里的方法来,既然艺术源自于生活那么何不生活参照一下艺术?涛哥一听差点没笑死。他说想这么多干什么,不如明天直接去宿舍值班大妈那里查名单就是了,只要知道她住几号房就行了,何必搞得这么麻烦。小强盗真的就这么做了,名字确实是查到了,并且还是大一的新生,但正当他高兴的屁颠屁颠的回我们宿舍的时候却看见那个女生跟一个男生牵着手走在一起。小强盗回来后大骂现在这些女生谈恋爱太快,大一的新生怎么刚进来不到三个月就被搞定了!我也是那个时候才明白为什么高年纪的同学会热衷于迎新之类的活动了。
十八岁的女生确实是漂亮,人生最好的年华,整个人都透着一股水灵灵的气息,年轻就是优势啊,那个是再多的再贵的化妆品和服装都弥补不了的,年轻的女孩子没有人说不喜欢的,至少都不会太讨厌。不过可惜啊,可惜啊,现在的我只能说一声可惜了,呵呵。
关于女生我们寝室发生的故事太少了,涛哥曾经积极的想组织一次我们寝室跟他女朋友的寝室联谊来一次烧烤晚会的,但后来一问他女朋友的寝室也是全部早就名花有主了,所以这件事情就没再提了。
不过我们班上倒是有一对同学先是谈恋爱毕业后两个人仍然在一起最后还结婚了,不知道现在过得怎么样,作为我们班上的唯一一对走到一起的恋人,祝愿他们能过得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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