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泉打赢与盗版商的官司 获赔54000元
草儿依旧提交于:2007-8-8 | 本文目前专长值:
“羽·泉”在上海买到一张由湛江华丽公司复制、辽宁广播电视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的盗版DVD,由此将出版商、销售商告上法庭。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羽·泉”的诉讼请求。
法庭当庭播放了光盘中22首曲目,经与“羽·泉”正版CD比对,该光盘中《深呼吸》等5首歌曲为“羽·泉”现场演唱会版本制成的卡拉OK,其余17首为配风景画面的卡拉OK形式。法院表示,只有在表演是代表演出单位意志编排,以其名义演出并承担责任的情况下,演出单位才视为该次演出的表演者。涉讼歌曲体现的是两原告的表演意志,故这22首歌曲的表演者权应属羽·泉。法院认为,出版方构成侵权,据此判决两公司立即停止复制、出版该光盘,共同赔偿54000元。
法庭当庭播放了光盘中22首曲目,经与“羽·泉”正版CD比对,该光盘中《深呼吸》等5首歌曲为“羽·泉”现场演唱会版本制成的卡拉OK,其余17首为配风景画面的卡拉OK形式。法院表示,只有在表演是代表演出单位意志编排,以其名义演出并承担责任的情况下,演出单位才视为该次演出的表演者。涉讼歌曲体现的是两原告的表演意志,故这22首歌曲的表演者权应属羽·泉。法院认为,出版方构成侵权,据此判决两公司立即停止复制、出版该光盘,共同赔偿54000元。
你对本文的评价:
本文目前专长值:
草儿依旧在本栏的其他内容查看全部
栏目的热点内容 查看全部相关评论(0条)
! 本网信息均由网友提供,并不代表蚁集观点.
热门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