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评论新汶矿难:天灾还是人祸?
闪电导体提交于:2007-8-30 | 本文目前专长值:
作为煤矿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我想从技术与制度上说几句。张庄煤矿地表水溃入井下的隐患由来已久,1998 年左右就发生一次,所幸未发生事故,2004年左右,集团公司曾组织所有的有老空透水隐患的矿井进行物探,
基本查明了张庄矿地表水与井下的联系通道(不信可去矿上地质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查一下资料就知道了)。这次 出这么大的事故,可以说是制度事故,也可以说责任事故。先说一下制度事故,现在全国煤矿最大的特点就是散,
不集中,大家可以想一想,张庄煤矿治理地表水采取河床铺底或河流改道能有多大的花费,估计也在五千万元以上 吧,一个企业能在短时间内拿出这么多钱来吗?当然,解除隐患对企业长久发展是百利而无一害,但如拿出这部分 钱,现阶段的企业再生产、职工吃饭问题如何解决?所以我建议煤矿不能再各自为营了,政府应予引导组建大型集 团公司,便于集中资金解决突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再说一下责任事故,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雨中雨后都必须对地表 及井下进行巡查,而且每年雨季煤矿都有专职防洪队伍,溃水隐患点长期存在,大家都知道,既然安全规程规定的 ,为什么就没有人提前发现溃堤河水倒灌现象?井下涌水量突变为什么就没有人提前汇报调度室?我们专业技术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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