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山东矿难夺命5小时是谁耽误的?
闪电导体提交于:2007-8-30 | 本文目前专长值:
8月27日的中国经营报报道,事故发生的当天中午,矿工升井吃饭时就已经将井下渗水的情况告诉了地面有关负责人,然而,并未引起重视。下午两点半的时候,井下的水已经淹到了工人的脚腕,他们将此消息电话告知地面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要向领导请示,此后便是漫长的等待。到了4点的时候水开始齐腰深了,这时候仍未接到撤退通知,但人们不管那么多了,拼命向地势高的出口跑,好多人就是这样逃离矿井的。而极具辛酸和悲愤的是,被困的172人中大部分是老实听话的人和新人,因为没接到命令不敢上井怕被开除。
煤矿溃水,千钧一发之际,早一分钟撤人,就有逃离洪水围困的可能,就有活着出来的机会。5个小时,可以将井下的全部工人撤出,5个小时,可以免除多少被困工人家属撕心裂肺的牵挂和望眼欲穿的等待。但是,5个小时莫名其妙地流逝了,井下矿工就在这分分秒秒的等待撤退命令中等来了灭顶之灾。
如果报道属实,显然,贻误5个小时的撤退时间是一种犯罪,是确凿无疑的草菅人命。而忽略了人祸因素的“自然灾害事故”认定结论是怎样作出来的,值得追问。但更值得深究的是,矿方在这宝贵的5个小时中做了什么,还有什么比矿难、比人的生命更重要的?
“比较怀念以前已退休的老矿长,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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