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

网恋

有一样东西已经流行很久,这就是上网。和上网一样流行的就是“网恋”。随着社会的变迁,寻求爱情的成本与所承担的风险越来越高,人们一方面渴望爱情,另一方面又害怕爱情所带来的不安全感,产生了新的矛盾。随着网络的普及,由于网络与爱情之间的某种契合度,人们发现了在虚拟的网络空间可同时满足对爱以及安全感的需求-网..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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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者 网恋网婚算不算外遇

mugong提交于:2007-10-28 | 本文目前专长值:
   网络外遇即“精神外遇”

  郑兰君(高级教师):网络婚姻从本质上看,与第三者没有肉体关系,但精神很投入,他们在网上结婚、生孩子、过日子,犹如现实生活的复制。如果迷恋对方到严重影响夫妻感情的程度,这种行为我们可以称之为“精神外遇”,一项调查显示,有过“精神外遇”的人群正在快速扩大,其负面影响越来越令人关注。

  刘军(画家):我觉得“精神外遇”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正如我们看到一个美女就幻想她是自己的娇妻一样,只是想想而已,没有实质性的肉体接触,也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A女士的丈夫认识的“飘飘欲仙”你们能肯定“她”真是个女人吗?网络是个虚拟世界,男人可以叫个女人的名字,女人也能起个男人的名字,他认识的这位“飘飘欲仙”说不定还是个老头呢,又如何解释?如果假设成立,顶多是个网上同性恋而已。

  “精神外遇”比肉体出轨更可怕

  刘筱兰(大学教师):我认为“精神外遇”比肉体出轨更可怕,为什么呢?因为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诱惑,如果男人一不小心未能抵制诱惑而出轨一次,对妻子仍然是恩爱有加,把情与性分开看,他只是满足了人类对性的需求,而没有付之以真情,这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同床异梦,心思全在另外一个女人身上,无视妻子的存在,这样的婚姻还有意义吗?他能尽家庭的责任与义务吗?女人其实更怕后者。

  现有法律尚无法解决

  杜英(职员):很多人认为,网婚网恋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到目前为止也没有相关法律来进行约束。1996年美国新泽西州的黛安娜在网上邂逅了雷依,双双坠入“爱河”,其丈夫一纸诉状将两人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虽然受理了此案,却因无法可依迟迟不能做出判决。毕竟两个人只是在网上谈情说爱,并没有肌肤相亲的实际行为,现有法律尚无法解决这个问题。

  但是,网恋造成的家庭危机却是实实在在的,他或她可以无视生活中妻子或丈夫的存在,宁可在网上和从来没有见过面的她或他聊天,也不愿与生活中的他或她说一句话,这样下去,家庭能不解体吗?

  已婚者网恋即是网络外遇

  刘霞(婚姻问题专家):网恋是一种深入对方或自己内心世界的最简单的形式,已婚者网恋和网婚体现了人性的延展性和人类的寂寞情绪,热衷于网上婚姻的已婚者也是游戏心态在作祟,不是内心极度空虚就是现实婚姻有缺陷,只要一方是已婚者,即是网络外遇。网络婚姻与现实婚姻比起来,“网络婚姻”既无实质条件,也无法定程序,根本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婚姻,但一旦走火入魔,对已婚者的家庭伤害却是极大的。

  网恋网婚都算外遇

  前段时间,杭州师范学院法学院副院长罗思荣教授在一次面对数百名听众的会上,就网恋网婚算不算外遇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将已婚者的“网恋”、“网婚”界定为“精神外遇”,他认为新婚姻法虽然未涉及“网恋网婚”等精神问题,但“精神外遇”也是一种外遇,因而引起的离婚,可作为“其他原因导致婚姻破裂”的情形处理,构成离婚的理由。婚姻的忠实意味着不仅是肉体的,更是精神的。罗教授的观点与我们众嘉宾的观点有相同之处,看来,网恋网婚应该算外遇,且易发生在知识分子群体中,因为它的先决条件是网络,是会操作电脑,已婚者网恋使城市中有些家庭有可能出现危机,所以说科技的进步,网络的普及给人们提供诸多方便的同时,也成了人们婚外情感交流的工具,但愿人们在使用它时,扬长避短,尤其是已婚者尽量减少网恋,避免情感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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