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主题:湖南郴州反腐报复案2008通报 | 08-7-20 1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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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反腐报复案2008通报湖南省郴州市举报人许美玉依法举报遭报复迫害而上级检察院渎职枉法至今三年拒不查处犯罪,郴州市人大3年内已5次批示查处仍官官相卫。 2006年5月举报人多次到湖南省郴州市检察院举报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检察长私招伪警黑幕交易,指控被举报人犯《刑法》第254条报复陷害罪。举报人有郴州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5月24日的转办函,但郴州市检察院仍泄密渎职造成嫌犯5月26日又发《处罚通知》,以举报人多次到郴州市检察院控告再次报复迫害株连扣举报人老伴500元。举报人多次指控嫌犯犯报复陷害罪,郴州市检察院2006年7月19日假回复一纸空文学老赖拖骗至今三年拒不查处。 举报人已多次信访请求上级检察院按《刑事诉讼法》兑现查处犯罪。2007年举报人在湖南郴州散发反腐声明。 举报人将郴州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10月23日访字【2007】第931号,11月27日访字【2007】第1002号转交郴州市检察院代检察长来献明,后又转交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1月18日访字【2008】第20号,3月12日访字【2008】第72号,但郴州市检察院仍渎职枉法拒不查处犯罪,郴州市人大3年内已5次批示查处仍官官相卫,还威胁举报人! 2008年4月23日11点多,郴州市检察院李太斌等人非法限制举报人人身自由,阻碍举报人见散会后的“政法干警下基层,排忧解难保平安”的省检察院下访干警。(本案嫌犯还开会!) 2008年5月26日上午,郴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来献明在办公室私会本案嫌犯,后关门拒举报人。 2008年6月3日约8:30,举报人到郴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玉湘办公室要回复,王检溜走不回,举报人等到中午2点多,市检察院骗110来抓举报人,110查清是市检察院报假警。 渎职检察院对本案后果要负全部责任。 举报控告人;许美玉 2008年7月 郴州市检察院表示:嫌犯检察长退赃就没事了是特权,人大有5次批示也不管本案。 检察特权说了算 说你有罪你就有罪,举报是诬告; 说你无罪你就无罪,犯罪也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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