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征的执法意识
xhtml提交于:2007-9-27 | 本文目前专长值:魏征的执法意识
千古名相魏征与唐太宗李世民的“工作关系”中,有一则耐人寻味的故事。
魏征按大唐律令,将唐太宗爱将庞相寿的刺史职务解除。唐太宗听后勃然大怒,问其谁给他如此大权,魏征回答是大唐律令。当唐太宗弄清庞相寿贪赃不法,私征皇粮的事实后,既想保庞又不愿得罪魏,便叫庞向魏赔礼,被魏拒之门外,曰:“如果我和庞相寿举杯言欢,大唐的法律就等于扔到炉里。”唐太宗只好采取“迂回战略”下文将庞相寿复职,并自我解脱说“就这一次,下不为例”。不料执拗的魏征还是反复进谏,陈述庞不可复职的理由,不能徇私情而废掉律令,还要求唐太宗以隋炀帝的灭亡引为鉴戒。唐太宗自然十分恼怒,令其不许再说。毫不“知趣”的魏征竟然揭下官帽,扬长而去。后来在长孙皇后的苦心开导下,唐太宗幡然醒悟,第二天便带领全家造访魏府,告诉魏征已将庞相寿交刑部议处。不料魏征又提出异议:“按大唐律令,庞相寿光贪污,理应解职,无须交刑部加重议处”。弄得唐太宗又鄂然了……。
故事未讲完,我们想毕对魏征的执法意识已有深刻的理解。这种强烈的执法意识,至少折射出两个令人敬服的亮点:一是坚决,执法如山,不徇私情。忠于法度而不顾个人安危,直至正义得到伸张。二是公正,严格依法办事,就是对想置他于死地的违法之人也严格按律令的程序和条文公正处罚。
在我们加强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今天,魏征的执法意识依然是有借鉴意义的。我国已有现行法律200多件,国务院制定通过的现行行政法规600多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8000多件。从总体上看,我国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已经基本做到有法可依。关键在于,如何增强我们的执法意识,严格执法,公证执法。
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各类的执法人员刻苦学习、认真钻研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升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牢固树立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法律的尊严大于一切的执法观念。魏征的执法意识可供我们学习和借鉴,北京市的优秀检察官方工恪尽职守、公正执法的模范事迹更是我们学习的典范。人人都能像他们那样“堂堂正正地做人,清清白白地做官,扎扎实实地做事,公公正正地执法”,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不就可以加快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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